近日,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充分利用“先行調解”的程序優勢,成功調解因買賣引發的民事糾紛,讓矛盾就地化解,切實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。
基本案情
2024年9月,李某從海某處購買50只綿羊、42只山羊并簽訂買賣合同協議,當日支付60000元,剩余錢約定5天后支付。李某不按約定履行,海某起訴至法院。
調解過程
立案庭在對案件材料進行審核后,根據雙方當事人的矛盾糾紛提供堅實的法律依據。在承辦法官與調解員耐心傾聽雙方訴求,調解員基于案件事實和相關法律規定,精心擬定調解方案。最終,雙方達成調解協議,李某當場給付部分案款,法官出具調解書,這起糾紛圓滿化解,當事人向法官表示感謝說道:“太感謝你們了!沒想到會這么快拿到調解書,省事省力又省錢”雙方最終握手言和。
該案通過調解方式解決,即解決了司法資源,減輕雙方當事人的訴累,充分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本院將繼續加強調解工作,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。